產品 · 參數(shù)Product parameters
燃燒器 | 本生燈,管口內徑為 9.5mm 長約100 mm |
火焰施加時間 | 0~ 999.9秒±0.1秒 |
試驗圓孔表面直徑 | 為102mm |
自動點火 | 試驗過程自動控制。 |
試驗棒直徑 | 1/4″x 14″ |
測試罩寬度 | 24″(610mm),八邊形 |
測試罩高度 | 12″(305mm) |
標配 | 含燃燒器及支撐架,試驗桌,標準金屬網罩, 標準金屬網篩。 |
依據(jù)標準 | 本試驗機滿足 SJ/T11169-1998(eqv UL 1642:1995)、SJ/T11170-1998(eqv UL 2054:1997)UL 1642[13] 、GB8897.4—2002 6.3.2.9、idt IEC60086-4:2000 |
電池燃燒實驗箱試驗方法說明:
將網篩固定在離燃燒器頂端的上方38.1mm,網篩每25.4mm有20個孔眼,鋼絲直徑0.43mm;
點燃燃燒器,同時對電池燃燒情況進行觀察,一直到電池爆炸或電池燒毀為止;并對燃燒過程進行計時。
電池燃燒實驗箱相關詳細測試方法:
電池燃燒實驗箱燃燒測試
電池燃燒實驗箱燃燒顆粒測試
每個檢測電池被擺放在每英寸(25.4mm)20孔的網絲網上,鋼絲0.017英寸粗絲網置于距燃燒器1-1/2(38.1mm)英寸的距離上。燃油和空氣以提供明亮藍色火焰的速度噴射,這樣鋼絲網變成明亮紅色。1個粗石棉布面板置于與鋼網垂直距離3英尺(0.91m)的位置
粗石棉布一碼見方,由四層每平方碼0.4~0.6盎司重和粗石棉布材料構成。試樣品被置于火星或燃燒顆粒能噴射到的粗石棉布的位置。在某些情況下,它應被要求將實驗樣品圈在網內,然后點燃燃燒器,觀察電池至其爆炸或被摧毀。
當電池進行上述的實驗時,粗石棉布面板不會點燃。
電池燃燒實驗箱噴射實驗
實驗電池置于中間直徑4英寸的孔并蓋有蓋板的平面桌上。 蓋板由每英尺20孔的鋼絲網構成或鋼絲0.017英寸(0.43mm)。在試樣周圍安置一個每面2英尺寬(610mm)、1英尺高(305mm)共8面的絲網屏風,見圖23.1。金屬網由直徑0.010英寸(0.25mm)金屬絲按每英寸16-18絲構成。樣品放在金屬網上,蓋住桌的孔,然后進行加熱直至爆炸或至其被摧毀。其中安全閥朝向平行于石棉布。
當進行上述實驗時,爆炸電池沒有任何部分穿透網屏,沒有部分或全部電池突出網屏。